任命:
郝志飞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 瑛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韩自强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荣崇明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郝剑峰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责任编辑:卢相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