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委会,忻州经济开发区安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安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4月22日,太原市小店区一居民家发生火灾致3人死亡;5月7日,吕梁市临县一小区发生火灾致5人死亡;8日,吕梁市汾阳市一小区住宅楼发生火灾致3人死亡,全国、全省其他行业领域也相继发生爆炸、意外着火等火灾事故,充分暴露出部分单位和企业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底线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群众安全防范意识不高等突出问题。为汲取事故教训,深刻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发生,做到防范于未然,现就进一步加强遏制火灾事故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近期全国、全省消防安全形势严峻,省、市安委办和消防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印发专项工作方案,就做好火灾防控工作提出具体落实要求,但小火亡人,特别是居民住宅小区火灾亡人事故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同时我市存在农村、社区以及小单位、小场所消防安全基础薄弱、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不到位、群众特别是空巢老人、残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较差、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问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反思,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切实找准近期火灾事故的规律特点,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二、明确责任,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市安委办《关于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忻安办发〔2023〕42号)要求,进一步理清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员,强化跟踪问效,严格执纪问责,以工作部署“扣扣子”、责任履行“担担子”、工作落实“钉钉子”的精神,以“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扎实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三、紧盯重点,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抓好消防安全行业主管责任落实,动员开展“五查”行动,即党委政府督查、监管部门检查、单位自主排查、居民群众自查、专业人员巡查。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消防安全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定期安排部署,结合主题教育和大调研,全面督导检查,市级督导组要把消防安全纳入重要督导内容,推动责任落实;各级卫健、民政、教育、文旅、住建、市场、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紧盯重点场所、不放心场所和重难点风险隐患,针对医疗机构、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文物、高层建筑、施工工地、门面商铺、商业综合体、九小场所,特别是居民住宅、老旧小区等突出火灾风险场所围绕用电、用气、动火、易燃物、电气线路“五方面”分别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责,推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各机关、团体、事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即日起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全面自查,建立排查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各社区要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开展居住场所隐患自查,针对楼梯间、管道井存放杂物、存放电动车甚至给电动车充电以及其他问题隐患,要互相监督提醒,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人身安全;专业消防、防火人员,对重点场所、重要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四、加强宣传,提升公众消防意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播、发防火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通过张贴资料、发放传单、播放短片和滚动提示字幕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要结合典型火灾事故案例,剖析问题、以案明责、以案说法,大力开展警示教育,要组织媒体集中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推动隐患整改。
五、开展培训,强化应急救援准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居民群众、一线员工等,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灭火器、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等灭火、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重点开展约谈培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保安、电工焊工和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地消防救援机构要进一步优化调整执勤部署,加强对居民住宅、“九小场所”、群租房、小微企业、加工作坊及城乡结合部等“小火亡人”常发场所区域的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就近快速调派,及时扑救处置。
各县(市、区)安委会,忻州经济开发区安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统筹安排部署,强化隐患排查,每周五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按照有关要求,挂牌督办,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查处。(田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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