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派驻监督工作推进会,回顾总结近年来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检视问题、分析成因,研究我市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具体举措,全方位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卓良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市委巡察机构处级以上干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以及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派驻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派驻监督是加强党内监督、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制度设计,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是上对下的监督,要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本职,不善于发现问题是不称职,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的理念,明确职责定位,把握工作重点,全方位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把握和处理好落实清单与全面履职的关系,政治监督与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综合监督的关系,聚焦“关键少数”与带动“绝大多数”的关系,实体与程序的关系,主动发现问题,切实发挥好派驻机构的“探头”作用。
会议要求,市纪委监委要加强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全力保障派驻机构履好职、尽好责。要把派驻监督全面融入现有领导体系和工作体系,从市纪委全委会、常委会、书记专题会等各个层面加强领导;要进一步明确分管委领导、对口联系监督检查室和相关综合业务部门三个层级的任务,进一步强化指挥效能、加大调度频次;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要提质增效,考核评价要精准科学,使用管理要一体统筹;要加强作风建设,按照市委“负责任、动脑筋、讲良心”的要求,下大气力解决队伍中不同程度存在着的“慵、浮、糙、疲、怯”问题,讲政治、讲担当、讲标准、讲实效、讲纪律,高质高效推进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自觉接受监督,是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的政治责任,也是每一个合格称职的党员领导干部应该自觉认同和接受的政治义务。驻在单位党组(党委)要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为派驻组履行监督职责创造条件、提供支持。要贯通“两个责任”,健全与派驻组之间的情况通报、定期会商、联合监督等工作机制,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实效。
会上,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市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领导管理基本清单(试行)》《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基本清单(试行)》。(记者 张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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