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上旬至2022年1月下旬,市委派出4个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忻州市委、市妇女联合会、市科学技术协会等8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近日,市委4个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参加巡察反馈,对加强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指导督促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反馈指出,从市直单位巡察情况看,各被巡察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态度更加积极,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整体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呈现向上向好态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但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单位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发挥职能职责还不够充分;有的敢于担当的精神还需要进一步树立,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有的贯彻民主集中制有差距,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党建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部分领域和环节仍存在廉洁风险,个别党员干部存在纪律意识不强、规矩意识不足等问题;有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保密相关制度还存在不足;有的对巡察整改重视程度不够,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
反馈强调,巡察整改是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巡察成效的集中体现。被巡察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要自觉把巡察整改过程作为加强政治建设的过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自觉把巡察整改过程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过程,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自觉把巡察整改过程作为增强服务忻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识和能力的过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贯彻整改意见、落实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主要负责人要坚决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四个亲自”要求,班子成员要全力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要认真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深刻剖析,坚持实事求是,不能搞层层加码,不能用问责代替整改,更不能用下级整改代替本级整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将全程跟踪监督整改工作,对弄虚作假、敷衍整改的单位要严肃问责。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忻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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