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全面巩固提升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果,贯彻落实《忻州市野外用火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禁止清明节期间城区、野外祭祀用火,切实保障国家集体财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引导市民告别陋习,文明祭祀,4月2日上午,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召开“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工作部署会,执法队全体干部职工共计200余人参加。
会议要求各科室、各中队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充分认识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巡查值守、人员疏导、安全防范,全力整治售卖纸扎、冥币等祭祀物品和室外祭扫等行为。(张志远 许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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