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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连生在加强《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宣传执法工作专题会上强调
严格落实禁止随地吐痰规定 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2020年08月15日 10时48分   忻州日报

专题会议会场。刘纪森 摄

郑连生主持召开会议。刘纪森 摄

本报讯 (记者杨峰雷)8月14日,市委书记郑连生主持召开加强《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宣传执法工作专题会议。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和《忻州市公共场所禁止随地吐痰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市委常委、秘书长崔建新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楼阳生网民留言批办件(关于加大《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的建议)的批示精神,并就加强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宣传执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是全国首部专门聚焦治理公共场所随地吐痰问题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对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健康的公共卫生环境,打造文明卫生的城市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出台的《忻州市公共场所禁止随地吐痰的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积极探索“小切口”“精细化”立法新模式的务实举措。全市上下要准确把握《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忻州市公共场所禁止随地吐痰的实施细则》的精神实质和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将法规制度转化为人们的行动自觉,为忻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贡献。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坚持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不断强化教育引领,结合创文工作针对家庭、校园、社区和农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不同群体,开展针对性强、参与性广的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法规知晓率,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深化群众认识,真正将革除随地吐痰陋习的观念深入人心、化风成俗。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发挥市民主体作用,让市民主动成为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宣传员、监督员。不仅要广泛动员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引导群众切实提高公共卫生意识和文明素养,养成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卫生的良好习惯,更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建立起强大的社会监督机制,加大曝光力度,真正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相关部门以及各片区分指挥部,要深入开展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执法、严格处罚。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市人大常委会要对执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责任层层压实、工作件件落实。要进一步凝聚统筹推进的强大合力,各部门和各片区分指挥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经营户的沟通协作,真正形成有效管用的联动机制。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宣传报道,将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制度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长效机制。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落实严禁随地吐痰《规定》和《实施细则》来促进文明城市建设,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奋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创新型田园城市。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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