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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对矿产资源领域黑恶势力展开集中打击攻势
2018年11月09日 11时23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赫在荣)矿产资源领域私挖滥采、垄断经营、涉黑涉恶犯罪一直是困扰忻州的难题,也为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回应人民期盼,按照中央督导组、省委跟进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和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忻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全市矿产资源领域涉黑涉恶问题进行彻底清查、集中整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为此特制定了《关于对全市矿产资源领域涉黑涉恶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向涉矿产资源领域的黑恶势力发起集中打击攻势。

针对黑恶势力插手矿产资源领域垄断经营、私挖滥采等突出问题,《方案》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矿产资源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峻形势,进一步细化责任、形成机制,将打击整治矿产资源领域黑恶势力犯罪作为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的一项重要任务。涉矿区域的党委、政府要切实扛起第一责任,涉矿领域行业监管部门要切实扛起监管责任,涉矿企业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对矿产资源区域进行地毯式摸排,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彻底清除垄断经营、私挖滥采等涉矿领域黑恶势力,深挖彻查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通过严厉打击整治涉矿领域涉黑涉恶犯罪,切实形成打击涉矿领域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维护全市矿产资源领域正常的市场秩序和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方案》确定了八个方面的打击重点。一是在矿产资源领域从事私挖滥采、盗窃国家资源的黑恶势力。二是在矿产资源领域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装强卸,或强迫中标企业转包、分包工程的黑恶势力。三是在涉矿企业安全生产建设中收取“地盘费”“保护费”,敲诈勒索、阻碍施工的黑恶势力。四是寻衅滋事、聚众闹事、强行阻工、无理上访、封门堵路扰乱涉矿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黑恶势力。五是黑恶势力或村霸势力恶意干扰渗透,影响涉矿企业正常安全生产的黑恶势力。六是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纵容、煽动、唆使或幕后组织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恶意阻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及其充当“保护伞”的。七是涉矿企业领导干部及职工与黑恶势力里勾外联扰乱正常生产秩序,霸占矿产资源、侵吞国有资产、切块割卖露天矿产资源等黑恶犯罪。八是其他影响煤矿正常安全生产的违法犯罪行为及矿产资源领域一切涉黑涉恶犯罪。

《方案》对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在线索摸排、依法严厉打击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和举措,并要求建立线索半月报送制度、线索双向移交制度、每月联席会商制度,实现边扫边治边建的长效目标。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组织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犯罪集中整治的极端重要性。要加大对各级各部门打击整治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不能及时落实工作要求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约谈主要领导;对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甚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按规定移交纪委监委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能,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齐头并进态势。在开展集中整治中,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工作要求,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恪守工作纪律,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为集中整治提供纪律保证。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希望广大群众要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举报此类违法犯罪,要求相关部门要迅速兑现奖励,对举报人的信息要严格保密,一旦发现有跑冒滴漏、打击报复的现象,要迅速报告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倒查,严惩不贷。

(责任编辑: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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