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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方案
2017年07月10日 09时40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一、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7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批次

第一批:忻州市第一中学校、忻州市第十中学。

第二批:忻州高级中学校、山西省定襄县定襄中学校、原平市范亭中学、原平市第一中学、山西省河曲县中学校、忻州师范学院附属外国语中学、忻州实验中学校。

第三批:其他普通高中、职业高中。

(三)录取办法

1.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划定各学校统招录取线。

2.忻州市第一中学校、忻州市第十中学“分校定额招生计划”在统招线下35分以内完成。对降低35分尚未完成本县指标到校计划的贫困县,可再降低10分录取。降分后,各学校未完成的“分校定额招生计划”由本县(市、区)统筹择优录取;各县(市、区)仍完不成的“分校定额招生计划”由全市统筹择优录取。

3.其余有“分校定额招生计划”的学校,录取控制线由其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后,报市中考招生办备案。

4.每个批次所设志愿栏为平行志愿,市中考招生办将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自然顺序进行录取。

5.各学校录取新生时,如遇同等分数,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思品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二、山西省2017年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院校和普通中专学校填报志愿的时间、办法及招生计划请登录:www.sxkszx.cn/news/zzks/index.html输入准考证号、密码(身份证后6位),进入高职、普通中专填报志愿系统。(附件网址链接:http://124.163.219.201/Default.aspx)(忻州市教育局提供)

(责任编辑:籍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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