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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公安局组织学习《准则》和《条例》
2016年11月08日 10时14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本报讯 11月4日,忻州市公安局召开党委会议,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会议指出,《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任务下,就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出的重要决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对原有条例的修订,新条例围绕责任设计和制度构建体系,强化了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力度,做到了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对《准则》《条例》起草的目的、过程、原则和基本框架等作了重要说明。各党委委员要认真研读,进一步适应新环境、新形势、新任务,统一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为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和理论基础,要注重发挥表率作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照《准则》和《条例》要求,查找反思自己在思想认识、言行举止等方面与党的纪律规矩的差距,进一步增强讲规矩守纪律的主动性,为所属部门和全体民警做好榜样。

会议要求,各县局党委及市局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活动,做好学习笔记,加强学思践悟,增强“四个意识”,用《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严格规范自己,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扎实做好公安工作。(赫在荣 韩波)

(责任编辑: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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