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频道>>忻州新闻>>正文
忻州日报社声明
2016年05月20日 16时53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发现市内外个别部门媒体、社会媒体、自媒体,在转发、采用忻州日报社所属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新闻、资讯、信息时,擅自更改标题、删改内容,且不注明出处及作者名字,在社会上造成不良传播效果,严重违反了新闻出版的有关规定,对此,我们完全不能接受,并按照新闻出版法规,提出严正声明:

一、凡转载、采用忻州日报社所属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新闻、资讯、信息时,应完整、准确、真实地使用新闻作品的内容,必须标注转自忻州日报社所属媒体及作者署名,不允许擅自更改标题、删改内容,更不允许歪曲事实、断章取义、胡编滥造。

二、我社发现存在上述问题,将依据新闻出版法律法规,对形成侵权、编造虚假资讯、恶意传播的部门媒体、社会媒体、自媒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我社欢迎广大读者对新闻报道和舆论工作予以监督,旗帜鲜明地支持客观、真实、准确的新闻报道,理直气壮地反对和摒弃侵权行为和虚假报道。

特此声明

忻州日报社

2016年5月19日

(责任编辑:梁艳)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忻州日报社 晋ICP10003702 晋新网备案证编号:14083039 晋公网安备 14090202000008号

    律师提示: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信息,均为忻州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凡不注明出处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西街31号 热线:0350-3336505 电子邮箱:sxxzrb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