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3月8日,繁峙县公安局在该县岩头乡大东沟村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明(男,46岁,繁峙县岩头乡人),成功破获繁峙“2·10”故意伤害致死案。
2月10日,繁峙县城区新国税小区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死一人、致伤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明在逃。案件发生后,在忻州市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繁峙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了“2·10”专案组,抽调精兵强将全力开展侦破工作。经过近一个月的辛苦工作,3月7日下午,专案组获得重要线索,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明的行踪。3月8日零时,抓捕组民警赶赴犯罪嫌疑人张某明藏匿地大东村,凌晨3时,民警在大东沟村一民居内将张某明一举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明因与白某民、肖某华有矛盾,于是在2月10日凌晨,持砍刀窜至繁城镇新国税小区肖某华与白某民租住的家中,将白某民砍伤,并将阻拦的肖某华砍伤,逃离现场时将肖某华、白某民及在肖家中留宿的杨某所持的手机带走,并拿走700元现金,后白某民因伤势较重、抢救无效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明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鲁明强 韩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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