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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地税局落实“八项规定”专项督查
2016年02月20日 10时10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本报讯“两节”期间,忻州市地税局根据省局和市纪委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通知要求,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迅速在全市地税系统组织开展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督查。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从1月1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针对当前出现的“四风”反弹问题及隐形变异新动向,重点对全系统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受礼金礼品、违规公款吃喝接待等八个方面进行了检查。

首先,各单位组织自查。市局文件下发后,各县市区局均成立了1至2个专项监督检查组,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开展本局的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在检查的同时填写了市局统一制发的《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并由填报人、纪检组长、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后报市局监察室。

其次,由市稽查局负责高中档酒店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成立若干检查小组,采取不定期普查的方式,对全市范围内中高档饭店或会所开具的发票、结算账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公款吃喝、接待及其他违纪方面问题线索的上报市纪委和省局。截至2月13日,全系统累计检查161户纳税人,5454份发票,其中以单位名义开具且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发票24份,涉及金额189795元。

第三,由市局纪检监察部门开展重点督查与抽查。市局纪检监察部门抽调全系统9名业务骨干组成3个督查组,分别对市局及全市地税系统14个县(市、区)局、5个直属单位进行督查,采取查阅账簿、走访群众、实地查看、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目前已经对原平、定襄、五台、繁峙、代县、宁武、静乐、神池、五寨、岢岚、台山分局11个单位进行了全面督查。

在开展元旦春节期间专项检查以来,系统内部上下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思想统一,宣传教育跟进到位,干部职工基本形成纪律严明、自觉践行新风正气、大力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尚。公车按规定只保留了执法用车和机要通信车;补贴或福利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津贴补贴及福利发放政策;办公用房使用按照建筑格局和使用标准合理分配,没有出现人为分割、弄虚作假的现象;婚丧喜庆事宜严格按照市纪委规定进行审批备案,尚未发现有违反规定大操大办现象;没有组织国内、出国境旅游,也没有以培训、开会等工作为名变相公款旅游;公款接待严格按照接待管理制度进行,严格用餐、陪同、用车等标准,不存在违反规定问题。(赵芝旺 冯海平)

(责任编辑: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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