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快农业农村发展,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问题而提出的一项战略决策。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三位一体”、相互衔接配套的制度体系,其中认定工作是衔接教育培训和政策扶持的关键环节。为深入推进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认真搞好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近日忻府区人民政府秘书处印发了《关于印发忻府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办法的通知》,明确了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必须遵循“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因地制宜、严格认定、动态管理与扶持政策挂钩”的认定原则;制定了相应的认定条件和认定标准;确定忻府区农委为忻府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机构,忻府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为承办人机构,具体负责受理审核、建档立册、证书发放、信息源管理及相关组织服务等认定事务。
日前,从忻府区农委获悉,该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已经开始实施,进入登记申报阶段,走在了全市前列。(刘金海 刘寅)
(责任编辑: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