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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安全划定明确红线 维权渠道更畅通
遇到不同违法或者侵权行为,均可向相关部门直接投诉或举报
2025年10月14日 10时01分   山西晚报

租赁是解决城市居民居住问题的重要途径。从“提灯定损”到“甲醛房”,从虚假房源到中介收钱跑路……针对租房市场乱象,以往有不少市民在“踩坑”产生纠纷后,报警求助警方。其实,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的行政法规《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9月15日起正式施行。10月13日,太原警方针对《条例》中市民较为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有问题就找警察”,那租房有了纠纷,也报警找警察?

答:《条例》开始实施后,对租户来说,租房有“法”可依了!租房遇到违法或者侵权行为的时候,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向住建、消防、市场监管或公安机关去投诉或举报。和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有纠纷,或者遇到比如擅自改造房屋结构或违规隔断出租等违反建筑安全、房屋用途变更等行为的,就找住建部门;治安管理类违法行为,找公安部门;出租房消防设施不达标、消防通道堵塞等安全隐患,找消防部门;租赁过程中的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经营行为,找市场监管部门。此外,基层调解组织或法院、12345政务服务热线、消费者协会,也是有效的投诉渠道。投诉前,一定要准备好租赁合同、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

问:租房时做好备案,可以最大限度避免纠纷的产生。若房东不愿去备案怎么办?

答:租房一定要备案,因为遇到纠纷的时候能管大用。《条例》中明确规定出租人需办理房屋租赁备案,中介机构若未按要求完成备案将面临罚款。以前租房,租房双方通过自主协商,拿着固定模板的合同直接签字就可以了。如果没备案,一旦出现纠纷就很容易扯皮。所以,合同备案是为了更好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让租赁交易和合同有备可查。可能有租户会认为,房东不愿去备案怎么办?放心,《条例》当中专门赋予承租人一定的自主权,其明确规定,如果出租人未办理合同备案的,承租人可以办理备案。而且,备案还有个好处,租客有了备案合同,就可以更方便地办理居住证和提取公积金。此外,从长期来看,备案还有助于推动租金透明化,有利于整治市场长期存在的“二房东”现象。

问:《条例》如何规范出租和承租行为,保护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答:规范出租和承租行为,保护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是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重要方面,也是《条例》的重要内容。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条例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一是对用于出租的住房提出明确要求。规定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应当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二是加强合同管理。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使用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住房租赁合同应当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三是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行为规范,特别是针对承租人合法权益保护不到位问题,规定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出租人解除住房租赁合同应当通知承租人并为承租人腾退租赁住房留出合理时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解除合同或者腾退住房。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 辛戈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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