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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调整自用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
2024年04月06日 14时18分   山西日报

据新华社电 记者3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根据通知,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从原先的80%、85%调整为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

为推动汽车以旧换新,支持促进汽车消费,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优化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加大汽车以旧换新场景金融支持。

通知明确,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

业内人士介绍,按照此前文件规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分别为80%、85%,此次通知将这一比例调整为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可达到100%,即按所购汽车价格全额发放。商用传统动力汽车、商用新能源汽车、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较此前保持不变。

通知还提出,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新车、二手车、汽车以旧换新等细分场景,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

(责任编辑:卢相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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