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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2021年07月11日 09时48分   山西新闻网

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记者王优玲 安蓓)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通知,要求严把超高层建筑审查关,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明确,把超大体量公众建筑、超高层建筑和重点地段建筑作为城市重大建筑项目进行管理。其中,对100米以上建筑应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确需建设的,要结合消防等专题论证进行建筑方案审查,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2020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明确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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