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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应对疫情方式方法多
2020年04月12日 11时00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钟 芳

从考古发掘来看,在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中便有抗“疫”的记载。当时人们已具备了对疾病进行分类和定义的观念,将人体疾病划分为传染性和非传染性两种疾病,把传染病高发的年份称作“疾年”,传染病在人群中大量传播的现象称作“雨疾”,为控制、降低、减少瘟疫流行所做的各种努力称为“降疾”。

《吕氏春秋·季春纪》记载:“季春行夏令,则民多疾疫。”《黄帝内经》的《素问·刺法论》篇中也记载:“五疫之至,皆相染易,无问大小,病状相似……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避其毒气。”说明当时认为瘟疫是由“非时之气”造成的,只要“正气存内”,就能“避其毒气”。

到了秦汉时期,对感染疫病的病人已有一套较为系统的疫情检查和隔离措施。据《睡虎地秦墓竹简》记载:“有了疑似病例,典甲负责调查,向郡守报告。郡守接报后,马上派医官来检查,一旦属实,当即组织隔离治疗。所有的病例被隔离在专门的疠迁所里,由政府派专人医治和照顾,病愈之前不得与外界接触。”

针对疫病扩散,秦朝还颁布了关于防治“毒言”的立法,知情者应主动与患者断绝接触,不可一起饮食或用同一器皿。“毒言”是一种热带地区流行的通过唾液传播的皮肤性传染病,王充在《论衡·言毒》中曰:“太阳之地,人民急促,促急之人口舌为毒。故楚、越之人,促急捷疾;与人谈言,口唾射人,则人脣胎肿而为创(疮)。”据说这是我国已知最早关于防治传染病的立法。

汉朝承用秦律,这些规定依然有效。在疾疫暴发后,汉朝政府直接派出医疗人员实施救助。西汉元始二年夏,青州一带发生旱蝗灾害,随之暴发疫情。《汉书·平帝纪》记载,当时朝廷采取的办法是“民疾疫者,舍空邸第,为置医药。赐死者一家六尸以上葬钱五千,四尸以上三千,二尸以上二千。”东汉时设立军队传染病院——庵庐,《后汉书·皇甫规传》中有描述:“延熹五年,皇甫规证陇右,因军中发生流行病,死亡占十之三四,皇甫规便将传染病患者安置在临时指定的庵庐中,使之与健康的士卒隔离,并亲自巡视,给予医药。”

唐宋时期医学大发展,防疫救灾措施和制度进一步完备。每逢瘟疫流行,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员均多方措置,广为施方散药,以应对疫情。据《新唐书》记载:“诸州置助教,写本草、百一集验方藏之。”唐玄宗开元年间曾令各州都要抄写陶弘景的《神农本草经》《百一集验方》,一旦出现疫情,可随时取出照方用药。到宋代,朝廷专设翰林医官院、御药院、太医局和惠民和剂局,并组织医学家编纂《太平圣惠方》《简要济众方》等方集,指导民众用中医药治疗和预防疫病。

北宋元祐四年(1089年),杭州暴发瘟疫。时任太守苏东坡亲自配制“圣散子”药剂发给患者,并派官员带着医生分坊治病。其间,苏东坡认为杭州为“水陆之会,疫死比他处常多”,于是带头捐款,“以私帑金五十两助官缗”,并创办了“安乐坊”,聘僧医主之,这也是我国最早的民间救济医院。后来,经两浙漕臣上报朝廷,“安乐坊”改为官办,并赐给该院医护人员“紫袍”,专为穷苦人治病。

随着抗疫经验的不断积累,古人在药物防疫的基础上,又总结出隔离检疫、消毒、保持良好环境和个人卫生等经验。如清代医学家陈耕道在《疫痧草》中提到:“凡入疫家视病,宜饱不宜饥,宜暂不宜久,宜日午不宜早晚,宜远坐不宜近对。即诊脉看喉,亦不宜与病者正对,宜存气少言,夜勿宿病家。”特别强调在疫情传播阶段,即使是医生也要避免近距离接触。

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写道:“凡井水有远从地脉来者为上,有从近处江湖渗来者次之,其城市近沟渠污水杂入者成碱,用须煎滚,停一时,候碱澄乃用之。”这种将水煮沸、澄清之后再饮用的做法,极大降低了传染病发生的概率。

为了防病,保障环境卫生十分重要。清代医家余伯陶在《鼠疫抉微·避疫说》中提出:“当无事时,庭堂房屋,洒扫光明。厨房沟渠,整理洁净。房间窗户,通风透气。”王士雄(孟英)的《霍乱论》也告诫人们:“平时即宜留意,或疏浚河道,毋须积污,或广凿井泉,毋须饮浊。卜居最宜审慎,住房不论大小,必要开爽通气,扫除洁净。”通过改善环境卫生,驱除疫病流传的可能。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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