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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2024年08月02日 15时22分   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8月2日消息(记者安垚)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年07月26日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2023年8月底前,相关功能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亮码可办”推广使用,原有纸质证明及出具方式并行使用、同时有效,过渡期1年;2024年8月起,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过渡期1年已满,自今年8月起,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将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在需要出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和贷款结清证明时,改为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

具体办理流程及查验方式如下:

一、出具方式

缴存人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自行申请开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提交后将以“电子码”形式自动生成。

二、查验方式

受理地公积金中心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录入“电子码”编号,查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相关内容。受理地公积金中心查验后,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自动生成相关查验记录,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看,无需发送回执。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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