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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购房提取公积金时限为过户满1年后的24个月内
2024年07月26日 15时42分   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26日消息(记者门庭婷)7月24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的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通知显示,职工家庭在购买二手房和现房时,应在产权过户满1年且产权未注销时申请购房提取,提取时限为产权过户满1年后的24个月内。若职工家庭已办理本套房屋住房贷款,申请购房提取则不受上述时限限制,只需提供《借款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即可申请提取。

此外,职工不得以配偶婚前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为由申请购房和还贷提取,但婚后共同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部分,可以申请提取。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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