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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延长房屋“卖旧买新”活动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03月04日 15时46分   央广网

2月28日,沈阳市房产局发布《关于公布“卖旧买新”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提到,将活动时限由2023年12月22日到2024年3月31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沈阳市房产局首次发布“卖旧买新”活动公告,提出自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3月31日,在本市范围内,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由市财政给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100元/平方米补贴,卖旧房买新房时间不分先后。

按照规定,出售自有住房时间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间为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同时,出售自有住房的卖房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此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申领购房补贴。(门庭婷)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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