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3日消息(记者安垚)据财政部网站消息,根据《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绩效评价办法》(财办建〔2024〕46号),住建部、财政部近期组织专家对2024年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
据了解,《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绩效评价办法》(财办建〔2024〕46号)是由财政部办公厅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旨在通过绩效评价机制提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城市更新行动的科学实施。
绩效评价结果实行分级制,根据指标因素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按照排序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拨付补助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对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A、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的,予以表扬,根据情况通过适当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等方式予以优先支持。对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B的,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对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C和D、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滞后的,适当缓拨、扣拨补助资金并作为该城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一年度参与评审的重要参考。
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补助资金2024年绩效评价具体结果如下:
1.绩效评价等级为A的城市4个(排名不分先后,下同)。
重庆、四川成都、江苏南京、陕西西安。
2.绩效评价等级为B的城市10个。
浙江杭州、辽宁沈阳、江西南昌、山西太原、上海、福建福州、安徽合肥、广东东莞、河北石家庄、湖北武汉。
3.绩效评价等级为C的城市1个。
山东青岛。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