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20日消息(记者门庭婷)近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上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通过健全 “6+N” 信息公开机制、实施 “四个提升” 行动及构建 “四个机制” 长效监管体系,全面推动物业服务向标准化、透明化、智慧化升级。
其中,“6+N” 信息公开机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管理处等显著位置公开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收入明细、办事制度、服务履职报告及联系方式这六大类核心信息,同时设置便民服务信息公开区域,为城管、公安等部门及居家养老、装修垃圾清运等单位公示服务事项提供便利,以 “阳光化” 管理打通业主监督渠道。
在服务升级方面,着力实施 “四个提升” 行动: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水平,通过组织职业道德宣贯、健全项目经理回访制度、搭建行业培训线上平台及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方式,强化 “辛苦我一人、幸福千万家” 的服务理念;提升物业企业履约水平,要求项目经理每季度组织合同专题学习,结合日常检查开展履约率自评,并通过行业协会质量评价促进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从完善出入管理、环境卫生保洁、设施设备养护等基础服务入手,配合落实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增设等民生举措;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建设智慧物业服务管理平台,应用生物识别、扫码登记等技术优化管理效能,同时依托官方平台搭建信息公开专栏,保障业主知情权。
为实现长效监管,方案还提到,健全 “四个机制”:健全 “有事先找我” 诉求处置机制,公开街镇房管专员联系方式,开展物业投诉 “削峰斩尾” 工作,推动问题处置从解决 “一件事” 向办好 “一类事” 延伸;健全 “上下左右联动” 监督机制,建立街镇每月排查、区房屋管理部门每月抽查、市房屋管理局专项检查的三级监管体系,并联合多部门开展集中专项检查,实施信用惩戒;建立住宅物业服务点评机制,市、区两级定期组织点评会,通报问题、交流经验,督促企业整改提升,同时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健全老旧小区托底保障机制,建立临时物业服务企业预选库,通过市场竞争、临时托管等方式承接老旧小区及矛盾突出小区的物业服务,对新增无人管理小区实现兜底管理。
此外,上海通过三大保障措施确保政策落地。一是加强党建引领,坚持党建引领物业治理,加强居民区党组织的领导,深化居民委员会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规范运作的协同机制,共同化解物业治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房屋管理部门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协调、精细部署、稳步推进提升行动,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三是加强信息通报,各区房屋管理部门要按季度报送相关工作推进情况,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宣贯,持续推动物业服务质量提升。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