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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新建100米以上的住宅,江苏拟加强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控
2024年07月30日 15时16分   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30日消息(记者门庭婷)近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加强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在加强高层建筑高度管控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到,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城市严格控制新建80米以上住宅。各地相关部门审批80米以上住宅建筑、100米以上公共建筑时,应征求同级消防救援机构意见,确保与当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除临江、临湖、临海及城市规划特殊区域外,新建改善型住宅原则上不高于60米。

在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方面,征求意见稿表示,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不得新建250米以上建筑,其中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00米以上建筑,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各地一般不得新建100米以上的住宅。确需新建超高层建筑的,作为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报同级城市党委审定,实行责任终身追究。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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