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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增8个汽车平行进口试点
2018年02月02日 10时17分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记者于佳欣)记者1日从商务部了解到,商务部等8部门印发文件,在原有9个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的基础上,在内蒙古等8个地区再增设8个试点,以推动平行进口汽车市场乃至整个汽车市场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当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商务部将在内蒙古的满洲里口岸、江苏张家港保税港区、河南郑州铁路口岸、湖南岳阳城陵矶港、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海南海口港、重庆铁路口岸、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开展8个汽车平行进口试点。

商务部等8部门于2016年2月出台了《关于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的若干意见》,试点工作进展明显。汽车平行进口“量增价减”真正惠及了消费者。商务部数据显示,2017年,天津等9个试点地区100家试点企业共进口汽车13.6万辆,同比增长109%。车型近180个,比2016年增加了30多个,丰富了消费者购车选择。同时,促进了整个汽车市场的竞争,车价特别是中高端进口汽车价格下降明显,大部分车价下降了15%以上。

高峰说,试点形成并不断完善“一平台四体系”等经验,即一站式公共服务的平台、国际市场采购体系、贸易便利通关体系、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和政府监管信息体系,抓住货源、通关、售后和监管四个关键环节,构建完整的汽车进口供应链管理体系,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试点还推动建立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并打破了汽车市场的垄断,为推动国际国内两类规则对接融合,探索发展整个平行进口体系提供了鲜活的经验。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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