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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改革“一号工程”的生动答卷
——忻州市推进中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纪实
2020年03月21日 11时17分   忻州日报

本报记者 王国梁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是当前农村改革的重头戏。

忻州是一个农业大市,推进中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是对农村生产关系的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是盘活集体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探索与实践。

改革,牵动着全市百万农民的切身利益。自2018年忻州市被列为中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单位以来,市委、市政府围绕中央决策的总基调、总原则,坚决贯彻山西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将试点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和巩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列为2019年全市深化改革的“一号工程”,摆在突出位置,高位推动,一盘棋推进,在先行先试中率先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成果,探索积累了成功经验,涌现出一批改革典型。

经过一年时间先行先试的改革,截至2019年试点结束,全市全面完成了4886个村的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和成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任务,全市界定成员2319601人、量化可经营性资产33亿元、成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4886个,其中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4829个、经济合作社57个。

“一号工程”集结“四大”举措,出台“七个办法”,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注入强劲动力

强化交账交卷意识,突出战略摆位。市委、市政府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向中央交账、向人民交卷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列为全市2019年深化改革的“一号工程”,并制定了“一把手主抓”“一盘棋统筹”“一杆子”“一条底线”的四大举措,高位推动。

“一把手主抓”。市、县、乡均成立了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实行四级书记抓试点的领导责任体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协调指导、亲自督促推进,高位推动工作落实。

“一盘棋统筹”。坚持把这项改革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并村简干”相结合,统筹部署、同步推进。

“一杆子”到户。规定动作统一安排,市级印制了《忻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流程图》直接发放到各乡村。

守住“一条底线”。就是坚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四个不能”的底线。改革要破旧立新,但更要坚守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

与此同时,在遵循中央定下的总基调、总原则的前提下,立足忻州实际,市委、市政府突出顶层设计,强化试点意识,坚持先行一步、先试一着,出台“七个办法”,积极探索改革路径。

在没有规范性文件可循的情况下,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七个办法”指导改革,即:《忻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忻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忻州市农村集体经济股权管理办法》三个试行办法,并配套了《忻州市关于加快整村搬迁村发展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忻州市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折股量化指导意见》《忻州市村联合社、乡镇联合总社组织机构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忻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实务操作办法(试行)》等实施办法,为推进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特别是在“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中,市委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列为全市的两个自选动作之一,共梳理16个研讨题目,组织典型经验交流活动83次,讨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问题217条,边讨论、边探索、边推进,有效地调动和激发了干部群众参与改革的热情。

精准实施,靶向发力,创建“三模式”“五种新业态”,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忻州路径

全市现辖14个县(市、区)和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原有行政村4886个,2019年在脱贫攻坚过程中撤村销号之后行政村有4122个,农村户籍人口有230多万人。

忻州是全省脱贫攻坚最大的主战场,易地搬迁是扶贫实践中探索出的重要模式之一,整村搬迁后如何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全市立足改革创新,在农民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在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中,探索出三种集体经济组织组建模式——第一类为“小组式”,即多个村搬到另外一个村,按原村分别成立村民小组,以小组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各组资源性资产分别对应原各村资源性资产。

第二类为“合并式”,即多个村搬迁合并为一个移民新村,以移民新村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原资源性资产共同所有。

第三类为“混合式”,对搬迁到其他地方的少数群众,遵照村民意愿,根据土地承包关系、户籍关系等,确认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集体经济组织模式合理确定之后,难点问题迎刃而解。对737个销号村搬迁后的资源性资产,暂时不能开发利用的维持现状;能马上开发利用的,积极探索折股量化。

大胆探索创新,发展集体经济。按照分类实施、盘活集体资源的原则,对经济薄弱地区,组织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采取集体统一经营或引入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经营,发展山地林果、中药材、乡村旅游等特色农业。对资源较好地区,在坚持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以集体机动地、土地整理新增地等集体资源,与各类资本进行股份合作,建设现代农业基地,提高农业组织化水平和生产效益。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针对全市贫困村多、村集体经济薄弱的实际,我市出台了《忻州市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折股量化指导意见》,指导和鼓励各地大胆创新,初步探索出资产租赁、参股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农业开发、联合发展等集体经济发展的“五种新业态”。

一是资产租赁型。河曲县文笔镇南元村利用黄河畔区位优势独资领办“强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展蔬菜仓储、物流一条龙经营项目,村集体既可以冷冻冻贮农副产品,又可集体出租,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增加6.5万元。

二是参股发展型。河曲县沙坪乡丁家洼村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110万元参股与周振明等9名成员(参股15万元)创办了河曲县大裕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肉牛养殖项目,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9万多元,社员年人均收益1.6万多元。

三是土地股份合作型。岢岚县利用易地搬迁空余土地和复垦新增土地,通过合作社引领、大户带动、企业流转、租赁合作等多种模式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累计在115个搬迁村种植管护道地中药材2万余亩,每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平均5万元左右。

四是农业开发型。偏关县高家上石会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本村果树种植大户通过“村集体+农户+公司”模式,成立果树种植有限公司,搭建采摘园、开办农家乐,形成集水果销售、田园观光旅游为一体的特色乡村,带动全体社员发家致富。股份制改革后,2018年村集体收益达到了25万元左右。

五是联合发展型。河曲县田巨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整村搬迁后组建的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合理开发利用现有耕地林地、建设用地、荒山荒坡等“三块地”资源,形成多途径壮大集体经济、带动社员致富的格局。其中,通过将村集体林地流转给合作社,发展林下套种红葱,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流转金1.5万元,社员人均收益263元;通过将村集体荒地资源流转给企业或合作社发展养殖和光伏扶贫项目,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38万元,社员人均收益4200元;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驻地企业签订农产品供应协议,采取“社社联合”模式为企业提供农产品,社员年均收益达到7000元。

以“人定心”“股定量”为目标,把握节点,有序推进,为乡村振兴建立高质量“链接”

强化质量意识,突出环节把控。严格对照中央精神和省里部署,科学制定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牢牢把住重点环节,一环一环地抓,一步一步地拧。

——解决农民“人定心”的问题。首先是做好政策宣传,印发了《给农民朋友的一封信》《一图读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年历》《忻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宣传手册》口袋书等,让农民知晓“为什么改、改什么、如何改”,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其次是破解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构成的难题。通过总结部分县市的试点经验,归纳出重点把握的三个关键点。第一是综合多种因素统筹界定。重点聚焦拥有本村户籍、参加第一轮或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正常婚姻、嫁娶、生育情况,合法收养,政府组织移民,本村在读大中专学生和现役士兵等因素,寻求农民群众公认的“最大公约数”。第二是坚持民主协商讨论决定。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重大事项由农民群众民主讨论决定,通过户籍调查、人员核对、公示确认等程序进行成员资格确认。第三是注重保护弱势群众利益。在改革中注重保护妇女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一些从偏远地区嫁入本村,但户籍没有转入的妇女,经群众民主协商给予集体成员资格。

——解决农民“股定量”的问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是赋予农民更充分的财产权利,核心是把村集体的资产折股量化,实现“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在县级制定股权量化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坚持“一村一策”,通过充分沟通协商,采取设置差异化成员股份的方式解决具体问题。静态化管理股权,实行“量化到人、确权到户、社内流转、长久不变”的办法,也就是“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量化的股权可以通过继承、转让等方式,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既减少了因股权频繁变动造成的人力物力消耗,也维护了股东的长期权益。

“通报制”“联席制”“包保制”“督查考核机制”四制合一,整体推进,形成全市一盘棋局面,交出生动答卷

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战略部署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新发展,强化整市推进意识,突出统筹部署,空间上全域推进,范围上全面展开,力度上全力以赴,形成全市一盘棋局面,交出了一份生动的答卷。

实践中,全市构建“通报制”“联席制”“包保制”“督查考核机制”四制合一的改革促进机制:

一是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市委深改领导小组实行双月例会制度,专项研究解决改革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每月通报各县(市、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坚持抓两头促中间,对阶段性工作前三名、后三名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

二是建立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市、县两级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梳理细化工作任务,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推进措施。

三是建立领导包保制度。严格实行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责任制度,力量下沉、重心下移,坚持在一线发现、解决问题。

四是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市、县两级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选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完不成任务的,严肃追责问责。

面对改革,事不避难者进。回眸过去,改革如何推进、遵循什么原则、走过什么路径,一系列问题的答案已然清晰。

下一步,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机制,为脱贫地区群众可持续发展趟出新路子。

(责任编辑:卢相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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