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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委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
2018年07月21日 10时58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市委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

集中学习国家宗教工作政策和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李俊明主持

本报讯(记者任逢春)7月20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会,专题学习国家宗教工作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关于宗教工作的安排部署,学习最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特邀省委统战部专家黄杰作了题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努力建设爱国爱教清净庄严的五台山佛教圣地》的辅导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李俊明主持学习会并讲话,市四大班子领导和市委中心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李俊明在讲话中强调,忻州是全省宗教工作大市,五台山是全国唯一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共处一山的佛教名山。作为忻州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宗教工作要格外重视,不懂宗教工作、不重视宗教工作、不做好宗教工作,就不是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

李俊明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宗教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思想上来,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对宗教工作的形势判断,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把维护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抓紧抓牢。要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作为共产党员,就是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定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信仰不动摇。要对照入党誓词、党章,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知行合一,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坚决抵制和查处党员领导干部信仰宗教、求神拜佛等行为。要坚持依法严管,高举法律旗帜,坚持法治方式,运用法治思维,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妥善处理宗教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五台山“三项整治”工作,对违法问题开展“清零”行动,形成并保持依法严管的高压态势。要压实稳定责任,坚定不移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宗教,严守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履行宗教工作主体责任,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切实摸清底数、掌握规律、突出重点、履职尽责,确保我市宗教和谐、政治安全、社会稳定,让党中央和省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责任编辑: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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