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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2018年05月16日 10时55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李俊明主持

本报讯(记者 任逢春)5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李俊明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骆惠宁在省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我市相关工作;研究通过《2018年法治忻州建设工作要点》;学习贯彻全省《关于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研究部署我市落实意见;听取关于2017年脱贫工作成效考核整改问题的汇报,研究通过《2017年度脱贫工作成效考核结果的通报》和《关于印发2018年度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等文件。

会议强调,要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企国资改革系列文件为指导,深刻理解和把握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国企不改、转型无望”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意识,将国企国资改革转型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握基本经济制度的根本要求,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的基本规律,坚持增强活力与强化监管相结合,把握忻州国企国资的特点,按照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九个一批”措施和“一企一策”思路要求,既要用足非常之力,又要坚守恒久之功,加快推进市县两级国有企业改革转型,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实现保值增值要求,特别要加强党在全市国有企业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企业党的建设,为国企国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会议指出,要在去年法治忻州、平安忻州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全力做好今年法治忻州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统领,坚持党领导法治的最高原则,坚持遵从和落实宪法的首要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基本方法,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对宪法的学习。要继续坚持突出政治和法治,突出问题和重点,突出改革和创新,突出纪律和作风,突出实战和能力。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好“雪亮”工程建设,着力推进“七五”普法,实现“七进”目标。要始终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党政正职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市委政法委、市委法治办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强化压力传导,切实推动落实,真正把忻州的法治建设工作推上新台阶,为全市全面脱贫、全面小康提供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关于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有效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在具体实施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设施、重点行为、重点时段,开展地毯式排查,对举报线索实行大起底,进行认真研判,在不同阶段组织好不同战役,通过线索排查倒查问题责任,特别要彻查背后的“保护伞”,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实现首战必胜,形成震慑效应,确保我市生态安全。

会议指出,2017年是我市脱贫攻坚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改革创新,众志成城攻坚,实现了再战再胜。2018年要坚持好我市在脱贫攻坚工作上的创设性制度,对标脱贫攻坚单独考核要求,坚持政治意识,确保继续保持第一方阵。要坚持“271”活力曲线原则,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要梳理分析归类整改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深层次问题的整改力度;要坚持精准整改原则,下足绣花功夫,坚持精准方略,从精准整改问题抓起;要对标时间节点要求,兼顾线上线下工作;要突出“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一追到底,通过问题整改倒逼工作水平提高。

(责任编辑: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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