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督举措 倒逼质效提升
本报讯(记者 王文君 通讯员 李贵明)新形势下如何提升执法水平,如何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忻州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对执法工作的监督作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涉法涉诉信访焦点问题、执法司法领域重点环节、纪律作风不严不实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创新监督举措,以“互查、互评、互比”为手段,在县域之间开展交叉检查,积极探索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管用的执法质量考评长效机制,努力推动政法机关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强调:“督察是抓落实的重要手段,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抓改革落实摆到重要位置,投入更多精力抓督察问效,加强和改进督察工作,拓展督察工作广度和深度,点面结合,多管齐下,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实效。”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市委书记李俊明提出:“要扎实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构建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以规范促公信,以监督赢信任,努力从整体上提高执法司法工作水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珍将规范执法、强化监督作为法治忻州建设的重要抓手来抓,强调全市政法机关要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创造性地抓紧抓好执法监督检查,并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此项工作。市委政法委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确定了执法综合检查的总体思路,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珍任组长的执法质量综合检查领导组,专门制定了实施方案,并下发了《关于对各县(市、区)开展2016年度执法质量综合检查的通知》。
执法综合检查以问题为导向,以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作风、强化队伍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为重点,突出“三个激发”,即通过开展执法质量检查,充分发挥考核监督的杠杆作用,以创优社会秩序为宗旨,激发提升公共安全水平;以规范司法行为为核心,激发提升执法办案效率;以塑造良好形象为目标,激发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完善和运用执法质量综合评价制度,有效促进全市政法机关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最终实现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高。
为确保检查质量,各县(市、区)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14个“相对独立、自成建制”的执法质量综合检查工作组,在全市范围内大跨度交叉检查,集中一个月时间,对2016年的工作开展“一对一”定点考核评议。考评中,针对不同内容,量化考核指标,一一计算得分。接受检查的单位得分均以百分计算,总得分除以单位数所得平均分,即为该县(市、区)考评得分,然后全市综合排队通报。
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公、检、法三部门已办结的各类案件随机抽查考评,抽查比例不少于本部门所办案件的10%,每个部门评查案件数不低于45件,最后评查得分以本部门抽查案件中无问题案件所占比例确定。案件评查中,检查组逐项填写《案件评查记录册》,以全面客观、准确无误地反映评查工作全过程。评查结束后,检查组填写评查案件登记表,并打出相应的分数。评查结论由原办案部门记入干警执法档案。对各政法单位的案件评查情况,记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档案,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干警个人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
检查组细致检查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定向考察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办理台账,对涉法涉诉进京、赴省、赴市、本县、本单位上访分类登记、底清数明的赋予一定考核分值,底不清、数不明的则酌情减分;量化考察信访案件结案率,对于全年进京赴省上访结案率达到95%以上的记满分,每差10个百分点酌减扣分,结案率低于60%的则不得分,对产生新的进京、赴省、到市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的加重扣分;随机抽查涉法涉诉专项清理工作,对围绕本地涉法涉诉进京赴省到市访、重复访、越级访开展专项清理工作赋予一定考核分值,开展效果不明显的酌减扣分,未开展的则不得分。
深入开展执法满意度测评,认真组织召开警民恳谈会,对政法各单位进行执法质量满意度测评,并赋予一定考核分值;深入乡镇、工矿、单位、团体、学校、社会组织,发放民意测评表,进行执法质量满意度测评,全面了解社会治安方面的突出问题,赋予一定考核分值。对满意率不达95%的,扣减一定考核分值,基本满意率不达90%的加重扣分,不满意率达60%的则不得分。
扎实开展纪律作风考核评议,查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纪律作风部署开展、制定教育计划、教育方法途径等资料,检查纪律作风廉洁教育是否取得预期效果,并赋分考核。开展明察暗访,真实掌握当地政法队伍在执法司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问题,并赋分评议。运用多种技术手段对工作秩序进行检查,对于工作时间迟到早退、窜岗闲聊、办私事、擅自脱岗,玩电脑游戏、网上购物炒股、观看或下载影视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值班期间擅离职守、不按规定上传下达,或者私自让非值班人员顶岗等行为;不作为、应付了事、消极怠工,工作日饮酒等问题;对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等行为,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资料,并进行赋分考核评议。
严格落实表格式奖惩打分措施,精心设计了评查案件登记表、案件评查记录册和各县(市、区)公、检、法处理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统计表、执法满意度座谈会记录表、执法工作评价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登记表、政法干警违法违纪登记表七类9种表格,一一对照考评内容打分上表,保证了考评工作直观明了、易于操作。对各县(市、区)年度内在执法司法工作方面受到中央有关部门或省委、市委政法委表彰的,进京赴省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工作经验被中央或省委、市委政法委认可推广的,酌情在考核总分中予以奖励加分。通过商调纪检、检察机关违法违纪违规查处情况,准确掌握被检查单位查处违法违纪干警情况,对应查未查的视情节轻重扣减一定考核分值;对在全国、全省、全市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被中央、省有关部门点名批评、媒体曝光的,加重扣减考核分值。
为推动考评工作落实落地,市委政法委根据考评进展程度,及时对全市开展执法质量综合检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组织不力、工作流于形式、执法检查走过场或者不认真开展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进行问责,在年度政法综治考核中酌情扣分。各县(市、区)委政法委书记切实履行实施检查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考评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亲力亲为、亲自检点,以高标准、严要求、细措施推动执法监督检查深入开展,确保了考评工作不断档、不落套。
(责任编辑:籍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