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营改增?
1994年税制改革,我国建立了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税制体系,对货物征收增值税,对服务征收营业税。营改增,是指将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二、为什么营改增?
统一货物劳务税制,优化税制结构。纳税人提供货物和劳务将统一缴纳增值税,从税制建设角度看,简化了税种、统一了税制;从企业角度看,简化了企业税务管理,降低了遵从成本。
将解决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导致的重复征税问题,消除了重复征税,降低了企业税负。
打通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专业化分工协作,有利于服务业与工业深度融合发展,形成完善的产业配套体系,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
通过促进专业化分工和服务外包,拓展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空间,有助于催生大量从事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的小微企业,对于鼓励投资和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发挥重要作用。
对出口服务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的政策,将有利于增加我国企业提供服务的国际竞争力,提高服务贸易在出口贸易中的比重。
三、营改增历程
2011年10月国务院决定开展营改增试点。
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由上海市分4批次扩大至北京市、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广东省(含深圳市)、天津市、浙江省(含宁波市)、湖北省等8省(直辖市)。
2013年8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同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
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
2014年6月1日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
201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至此,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