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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全面提升30万困难群众幸福指数
2016年01月03日 11时19分   忻州在线

12月29日下午5时,笔者在忻州市静乐县五家庄村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看到,老人们在暖气家里享受着快乐的晚年生活。76岁的李海宽、70岁的姚元柱告诉笔者,“儿女们上班的上班、外出打工的打工,他们为生计不能守在我们身边。我们在有吃有住还有老伙计们陪伴聊天娱乐。真让俺舒心。”

笔者了解到,忻州市仅今年就已建设像静乐五家庄村这样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任务75个,直接受益老人1500余人。辐射服务人群近1万人,使农村社区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和完善。

今年以来,忻州市民政部门紧紧围绕“保障民生、维护民利、发展民主、落实民权”这一主题,精心编织困难群体民生“保障网”,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圆满完成了省目标考核任务,确保困难群众生存有尊严、生计有保障、生活有盼头,有效保障了30余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极大地提升了困难群众的幸福指数,使困有所帮、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难有所助得到了充分体现。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面提标。全市城市低保每人每月349元,比2014年增加27元,提高8.38%,农村每人每年2286元,比2014年增加267元,提高13.22%。

着力提升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全市14个县(市、区)全部按标准落实到位,集中供养标准由2014年每人每年4200元提高到今年4400元,每人年增2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2014年每人每年2730元提高到今年2830元,每人年增100元。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覆盖率达到100%,全市五保供养25745户、25801人,其中集中供养1182户1182人,分散供养24563户、24619人。

出台全市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和全市临时救助实施意见。《办法》从救助的对象、标准、资金的筹集与管理使用、申请及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全年救助困难群众11064户次,支出救助资金789.1万元。

救灾应急款物及时到位。全市争取并下拔上级应急救灾资金2590万元,有效保障了灾民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

完成新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任务。2015年省政府共下达我市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任务75个全面完成,共投入资金900余万元。各级政府把养老服务业发展当作解决民生领域问题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在项目选址、项目规划、资金投入方面狠抓落实,特别是乡、村两级把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纳入解决民生问题的主要指标,建立了责任制和任务完成倒逼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了农村留守老人幸福生活安度晚年。(宫殿煜)

(责任编辑:王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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