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山河+讯(记者 张磊)9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了解到,10日,2025年第七期、第八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开始发行,至19日发行结束。
根据财政部公告,两期储蓄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第七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1.63%,最大发行额225亿元;第八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为1.7%,最大发行额225亿元。以5万元本金为例,分别购买本批次3年期、5年期国债为例,累计到期收益分别为2445元、4250元。
两期储蓄国债2025年9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9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七期、第八期分别于2028年9月10日、2030年9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我省居民可通过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购买。
“根据以往储蓄国债的销售情况来看,购买的市民还是挺多的,5年期的产品售罄速度更快。9月10日8:30就可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购买,有需求的市民可尽早购买。”一家股份制银行的理财经理表示。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还了解到,两期国债发行期内不得提前兑取,发行期结束后可提前兑取。提前兑取业务只能通过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柜面办理。投资者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时,承销团成员按照从上一付息日(含)至提前兑取日(不含)的实际天数和以下执行利率向投资者计付利息,即:从2025年9月10日开始计算,持有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八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承销团成员为投资者办理提前兑取,可按照提前兑取本金的1‰向投资者收取手续费。
(责任编辑: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