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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山西电力发布公告服务工商业用户开展代理购电
2021年10月28日 17时54分  

新华社太原10月28日电(记者梁晓飞)山西省日前取消工商业用电目录销售电价,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对于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将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10月27日,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就代理购电服务有关事项发布公告。

公告指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选择进入电力市场的工商业用户,可通过山西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进行市场注册。注册生效后,按照市场价格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进行购电。对于暂未选择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也未与国网山西电力签订代理购电相关合同的工商业用户,按照政府文件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起,由国网山西电力代理购电,执行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国网山西电力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可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公告对代理购电用户电价进行了说明。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代理购电价格(含平均上网电价、辅助服务费用等,下同)、输配电价(含线损及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其中:代理购电价格主要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由国网山西电力代理购电的拥有燃煤发电自备电厂用户、高耗能用户,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不含已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但未参与市场交易,仍按原目录销售电价水平执行的用户)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改由国网山西电力代理购电的用户,代理购电价格按普通代理用户的1.5倍执行。

公告明确,对于选择由国网山西电力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11月5日起可在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等渠道,签订代理购电相关合同。国网山西电力将于每月底前3日通过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公布次月的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等相关购电信息。2021年12月1日前,原执行山西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继续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西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水平执行。

公告发布后,如遇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山西省发展改革委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完)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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