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为应对疯牛病事件,欧盟开始筹备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尤其是牛肉制品的追溯体系。2000年1月,欧盟发布了《食品安全白皮书》,将食品安全作为欧盟食品法的主要目标,形成了一个新的食品安全体系框架。其中一项改革内容就是要求所有食品和食品成分具有可追溯性。
自2005年以来,生产商不仅必须记录各种食品的去向,而且还必须证明产品的原料来源。这样一来,在万一发生食品污染的情况下,就能够很快找到原因,并将同一批次生产的食品从市场上召回。因此,每个食品包装上都标有批号或者日期,生产商和监管机构据此能够辨别相关产品所属的批次。例如,牛奶和肉制品等动物源性食品还有一个椭圆形识别标识,由此可识别出最后加工或包装该食品的企业。
目前,德国的食品从田间到餐桌整个过程都处于管控之下。一旦发现问题,便可追本溯源找到症结所在。如果某个联邦州食品监管部门确定某种食品或动物饲料对人体健康构成损害,会立即报告联邦消费者保护与食品安全局。安全局会将相关产品种类、原产地、销售渠道、危险性以及应采取的措施报告德国联邦政府,并通报全国。必要时通过媒体以新闻公告形式向公众发出警告,并尽早中止有害食品的流通。
2011年,德国发生鸡蛋中二恶英超标的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当时,德国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通过追溯系统,第一时间反向溯源到石荷州一家饲料厂。原来,该厂使用了含有致癌物质二恶英的工业用脂肪酸生产饲料。与此同时,问题饲料还流向了数个联邦州的4700多家农场,被污染的农产品从禽类扩展到猪肉。于是,政府根据追溯信息迅速启动召回并销毁问题食品,数万枚鸡蛋被销毁,数百头生猪被宰杀,有效防止了此次事故的扩大。由此可见,可追溯机制对食品安全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卢相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