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首页>>民生>>正文
关于管理来忻返忻人员的通告
2020年06月08日 10时46分   忻州日报

为进一步做好外地人员来忻返忻健康管理,根据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对中高风险区域人员实行“14+2”政策;中高风险所在省低风险区域人员实行“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政策;其他低风险区域人员实行“健康码”政策。

凡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忻返忻人员,须在入忻前或入忻后第一时间,向目的地社区或单位主动申报,并在入忻后接受为期14天的集中隔离和不低于2次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各类住宿服务单位不得接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并须及时将有关人员信息向所在社区报告。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忻返忻人员,须在入忻前或入忻后第一时间向目的地社区或单位主动申报。入忻时须提供健康码绿码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不能完整提供的,须先居家或集中隔离,在24小时内(最迟不超过48小时)完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解除隔离。

其他低风险地区来忻返忻人员,入忻时须提供健康码绿码。不能提供的,先居家或集中隔离,在24小时内(最迟不超过48小时)完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解除隔离。来自低风险地区、健康码为黄色的,先居家或集中隔离,在24小时内(最迟不超过48小时)完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解除隔离;健康码为红色的,立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配合做好线索排查和至少2次核酸检测。来忻返忻人员核酸检测费用由属地政府承担,集中隔离费用由个人承担。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反馈前,不得自行外出活动。境外直接来忻返忻人员,按照山西省有关规定落实闭环管理。从其他地区入境后,隔离期满来忻返忻人员要主动做好健康监测。

忻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

(责任编辑:梁艳)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忻州日报社 晋ICP10003702 晋新网备案证编号:14083039 晋公网安备 14090202000008号

    律师提示: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信息,均为忻州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凡不注明出处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西街31号 热线:0350-3336505 电子邮箱:sxxzrb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