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五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拟启用新增的交通信号灯、测速设备。现将拟启用的交通信号灯、测速设备设置地点通告如下:
抓拍范围:闯红灯、不系安全带、驾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抽烟、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导向车道内变更车道违法行为。
G338线800KM+400M处、G338线795KM+300M处、S308线12KM+900M处、G209线697KM+150M处、G209线688KM+200M处,五轴(含)以上货车限速50公里/小时,其他货车及七座以上营运客车限速60公里/小时,小型车辆限速70公里/小时。
抓拍范围:不系安全带、占道行驶、超速行驶违法行为。
以上测速抓拍设备从2019年8月25日零时起正式启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