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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
2018年10月18日 10时54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不搞形式 不走过场 零容忍执法

本报讯 为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按照省联合办《关于开展山西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市专项行动领导组决定从10月15日至11月30日在我市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内容:(一)资质认定管理情况。检查资质认定是否超资质认定授权范围检测,是否超资质认定有效期检测,现有检验场所与资质认定批准的场所是否一致;检查检测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关键设备的有效性,设备的周期检定、校准、核查管理等;检查文件、记录、机构人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等。(二)尾气排放检验数据质量管理情况。对检验机构的采样、分析测量、数据传输等环节进行检查;对柴油车无过程数据、低于断油点转速等进行检测且出具合格报告的,均按照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处理。

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远程监控等方式,由质监、环保等部门牵头,分两组对全市范围内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对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检测机构,由质监部门依法依规分别予以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被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等处罚。对不符合《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试行)》的检验机构,由环保部门一律实施断网整改;对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检验机构,由环保部门依法实施顶格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本报记者 张引弟)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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