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6日,忻州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团队围绕一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案召开庭前会议,明确案件争议焦点,就部分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制作笔录,由参会人员核对签字,为该案庭审的顺利推进打下良好基础。
会上,合议庭向公诉人与辩护律师发放了庭前会议征求意见表,参会人员就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提供新的证据材料、重新鉴定勘验等问题以及案件相关证据材料充分发表了意见。公诉人还对辩护人提出异议的部分当场进行了答复,审判长和主审法官提供了最新的补充侦查证据,充分保障了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并针对本案被告人多、案情复杂的特点进行了诉讼风险、羁押风险预防应对。
忻州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团队在办案过程中,深入贯彻省高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部署,认真落实忻州中院党组关于刑事案件庭审实质化改革的工作要求,通过召开庭前会议解决大量程序性问题,缩短庭审时间,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同时,庭前会议充分体现了证据公开、程序公正的刑事诉讼原则,有利于保障各方在庭审程序方面的法定权利,促进控辩双方平等对抗,彰显刑事诉讼程序公正性。此外,有效提升了刑事审判效果,避免庭审过程中因回避申请、管辖异议、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的临时提出而影响庭审的连续性,也为合议庭进一步把握庭审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开庭准备工作,更好地驾驭庭审奠定了坚实基础。(张志远 郝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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