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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晋之春"比赛获银奖
2017年06月02日 11时10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本报讯 近日,从山西省第十二届“三晋之春”合唱比赛现场传来好消息,我市第一职业中学骄子合唱团荣获该次比赛春花奖·银奖。

据了解,山西省第十二届“三晋之春”合唱比赛由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等单位联合主办,来自全省的70余支合唱团队参加比赛。大赛的主题为“三晋之声·我的中国梦”。忻州市第一职业中学骄子合唱团演唱了由我国著名作曲家金巍先生最新创作的《我们和阳光约定》,唱出了中学生青春向上的蓬勃朝气。之后又以一首山西民歌《亲圪蛋下河洗衣裳》脱颖而出,夺得了本次合唱比赛的春花奖·银奖。(张志远 郭小强)

(责任编辑:籍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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