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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种疫苗共建健康中国
2017年04月25日 11时46分   忻州日报

4月25日是“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为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普及预防接种知识,营造关心和支持预防接种工作的良好氛围,市卫生计生委根据国家、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要求,决定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与市疾控中心再次宣传普及预防接种知识,以推动各县(市、区)深入开展预防接种宣传工作。

一、怎样办理预防接种证

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携带儿童出生时医院提供的“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到儿童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办理预防接种证。遗失者要及时补办。

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程序(见下表)

三、预防接种证的使用

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要妥善保管预防接种证,每次预防接种时必须携带本证,并按预防接种通知单或预约日期,及时到指定的接种门诊给孩子预防接种。接种人员凭证接种,每次接种的日期、疫苗批号都要在接种证上记录清楚。如果孩子居住地发生迁移,请及时到原居住地的接种单位办理转卡手续,并主动向新居住地的接种单位转交接种卡并出示接种证,以保证孩子预防接种的连续与完整。

四、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预防接种证是孩子预防接种的有效证明,托幼机构、学校在孩子入托、入学时要查验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或未按免疫程序接种的孩子要及时补证、补种。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疫苗分为两类:

第一类: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依照政府规定受种的疫苗。

第二类: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孩子可以免费接种的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风疹联合疫苗、麻疹风疹腮腺炎联合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

五、预防接种注意事项

接种前:携带预防接种证;了解孩子近期有无发热、腹泻、咳嗽、惊厥等症状,如有以上症状或有心脏、肝脏、肾脏等方面疾病,需告知接种人员;如果孩子在前一次接种后出现高热、抽搐、荨麻疹等反应,也要告知接种人员;接种前要让孩子吃好、休息好,防止出现因饥饿或过度劳累而发生晕针现象。

接种后:要在接种门诊留观30分钟才能离开。留观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告知接种人员。

忻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宣

(责任编辑:卢相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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