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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立法“守护”文物 创新举措彰显文物大省担当
2025年06月09日 16时47分   人民网

人民网太原6月6日电 (记者段思齐)6月5日,记者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山西文物保护事业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新阶段。

《条例》共8章62条,包括总则、不可移动文物、考古发掘、馆藏文物和民间收藏文物、研究与利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

结合山西文物资源禀赋、具体工作实践和社会发展需求,《条例》首次将“先调查再建设、先考古后出让”前置规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特殊保护机制、濒危重要低级别文物优先保护机制、地下文物保护责任人制度、文物保护单位核定公布频次要求、低级别文物划定公布保护区划、文物数字化保护战略、文物价值挖掘研究和阐释利用等内容写入法规,以法治之力守护“地上文物看山西”的金字招牌,充分彰显了山西作为文物大省的历史自觉和文化自信,为有效破解“保护与发展”难题提供了山西方案。

山西省文物局副局长王振华表示,下一步将通过开展全覆盖学习宣传、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落实系统性保护任务、推进全领域改革创新、激活全社会参与动能等多方面措施,深入推进《文物保护法》和《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全面有效实施,以法治力量进一步激发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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