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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办】巧解渣石恩怨
2025年05月13日 10时24分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这渣石是村委会当管理费抵给我的,凭什么不让卖?”

“老王,你怎么不讲理,这明明是村委会卖给我们公司的!”

“我不管,必须得给我个说法,咱们法院见!”.....

在原平市段家堡乡某村,一场激烈的“阻击战”正在进行。村民老王(化名)站在渣石堆前,大声叫喊着,企图赶走张经理(化名)派来阻止施工的车辆。

事情还要从五年前说起。2020年,老王通过抵顶管理费的方式从村委会取得了存放在本村乱石沟的3万方渣石。2024年,老王雇佣人工、购置设备、租赁挖机为破碎渣石做准备,前后共计投入375000元。正当老王盘算着出售渣石挣钱时,却有一辆大车停放在渣石堆现场,阻止老王作业。老王顿时着急了,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原来,2020年,原平某公司出资10万元,两次与原平市段家堡乡某村委会签订协议书,购买了堆放于该村乱石沟的全部渣石。公司看老王要加工渣石出售,便派张经理前来阻止。几次协商未果后,老王将张经理诉至原平法院。原平法院审理认为,张经理使用车辆阻拦老王生产运输渣石的行为,已构成对老王物权的妨害,必须立即停止。判后,张经理不服判决,向忻州中院提起上诉。

受理案件后,主审法官樊永生认真调查案情,发现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纠纷案件。双方曾就同样的事实,以不同案由进行诉讼,经一审、二审、再审,纷争仍未平息。同时,该案还涉及小微企业的正常经营,村委会也为此案困扰不堪,如果仅就案件本身一判了之,只会引起新一轮的纠纷。如何在保障双方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对企业和村委会的影响,为双方利益找到一个平衡点,确保案件得到实质化解,调解是最好的办法。

“你凭啥阻拦我拉渣石,村委会的记录和法院的判决都认定那里有三万方渣石是我的,用来抵顶我的管理费的,我的东西我为啥不能处置?”

“啥是你的?那是我向村委会买的,我和村委会签的协议里写的是买的那里堆放的全部渣石,与你没有任何关系!”

“咋的?法院的生效判决都不能执行了,你咋那么厉害呢,都说了有我的三万方,我拉我的三万方与你有啥关系。”

“你现在不要豪横,一审你赢了,还有二审、再审,我一定要将这个官司打下去。”

一开始,双方针尖对麦芒,各持一理,互不相让。

“老王,张经理,咱不要激动,慢慢说,咱现在是调解了,万事都有商量的余地,主要目的是解决纠纷。你看这么些年了,争争吵吵的还是没有彻底地把这个事解决了。咱们这次就尽量都平静下来,说出自己希望的解决方案,为了平衡大家的利益,争取让大家都满意,大家说是不是!”樊永生耐心和双方沟通。

“你看,从面上来看,你们两个人都有理由,但现在堆放的渣石具体有多少方没有准确数字,能不能把这个渣石总体折价,一方拿钱一方要渣石。”

“我是辛辛苦苦看管了这堆石头多年了,付出了精力、人力,总得有个说法”听了法官的话,老王不再气冲冲,态度缓和下来。

“我们是小公司,急等着用这些渣石,也不想在官司上耗费精力,能折成钱,我们可以去别的地方买”张经理也说出了自己的苦衷。

看双方不再针锋相对,樊永生趁热打铁:“你看,你们是做生意的,时间就是金钱,等不得。老王是村里老人了,德高望重,这次案子调解了,村里人也会说你识大体,也算支持村委会的工作了。再持续性把官司打下去,都得不偿失,不如一次性解决了,生活、生意都能步入正轨,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

最终,经过三次线下调解和数十次的电话沟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老王自愿支付张经理19万元,全部废弃渣石均属于老王所有。至此,长达数年的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同时,案外人村委会、原平某公司也结束了困扰多年的烦恼。

“这下问题解决了,我赶紧联系买家,把渣石卖了,地也能空出了,种点树啥的”老王笑呵呵地说。

“这官司打了几年了,终于结束了,可是放下一块心病,我也有精力处理公司的事情了”张经理也如释重负。

听着当事人开心的话语,樊永生也笑了起来,法庭里,三人笑声交织。暮春时节,法庭外的海棠花香也愈发清新!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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