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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因抚养权归属而免除
2025年05月06日 10时27分  

□河南法治报记者 朱广亚 通讯员 崔倩

身边的事儿

程某与黎某婚后共同生育两名子女。2015年,程某与黎某协议离婚,约定女儿随程某生活、儿子随黎某生活。后因子女教育问题,程某与黎某约定两名子女保留郑州学籍,实际上均随母亲程某在郑州生活,黎某未支付过两名子女的抚养费。程某诉至汤阴县法院,要求黎某支付两名子女随其在郑州生活期间的抚养费及补课费等教育开支。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义务。本案中,程某与黎某在协议离婚时虽对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并约定儿子随黎某生活,但两名子女实际均随程某生活。另外,程某与黎某在离婚协议中未对子女抚养费进行约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黎某应承担两名子女随程某在郑州生活期间的抚养费。鉴于程某与黎某均未提交证据证明黎某的收入情况,考虑子女实际需要,抚养费按照郑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的标准计算。对于补课费等教育开支,两名子女均处于义务制教育阶段,程某作为母亲不吝于对子女教育投资系为子女成长考虑,法院对此予以充分理解。但抚养费中已包含基本的教育费,超出基本开支之外的额外费用,程某与黎某应达成合意。如未经程某与黎某合意,需结合子女所处教育阶段、费用支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及程某与黎某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综合认定。今年2月,法院判决被告黎某给付原告程某两名子女随其在郑州生活期间的抚养费10万余元,驳回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父母离婚时虽约定子女由一方抚养,但“抚养权与实际抚养分离”的情形也时有发生,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因抚养权归属而免除,不随子女生活的一方仍有承担子女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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