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静乐县人民检察院紧扣《全面建设清廉静乐2024年工作要点》,把建设清廉机关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通过坚持严的基调、治的理念、责的协同,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清廉机关。
坚持“严”的基调,夯实“廉根基”。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落实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学习制度,提出党中央精神与上级检察院部署、政治理论与检察业务、县域发展与检察工作“三个融会贯通”的学习目标,让讲政治、守规矩成为新时代检察干警的鲜明标识。全年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党支部专题学习5次。坚持纪律作风和文化建设相融合,定期开设廉政文化讲堂,同时利用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廉政长廊”等拓展廉政学习阵地。党组书记带头向全体干警讲授遵规守纪专题党课,党支部书记为本支部党员上党课,教育引导党员干警时刻牢记党员身份、不断强化党性观念。
坚持“治”的理念,筑牢“廉防线”。聚焦关键群体,制定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落实院领导与部门干警谈心谈话等制度,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紧盯重点领域,做实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落实的监督,针对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主动邀请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纪检联组开展监督。注重正向引导,树立榜样“灯塔”,定期召开季度表彰会,为受上级表彰及业绩突出的干警集中颁奖,增强职业认同感、尊荣感,提振干事创业的正气活力。
坚持“责”的协同,擦亮“廉底色”。加强日常监督,定期听取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压实“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责任。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案管权管事,明确对不捕不诉、存在长期信访以及群众举报等情况的案件进行督察回访,加强执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暂行办法,明确“组组会商”、线索联合排查、监督执纪协助等机制,实现“1+1>2”的监督效果。 (静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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