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危害巨大
酒驾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
喝酒不开车也已经成了“老生常谈”
通常大家理解的开车都是四轮的机动车
那喝酒后开摩托车
也算酒驾吗?
近日,保德县人民法院审理并宣判了这样一起危险驾驶案。
2021年6月9日22时许,保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保德县东关镇府前街大转盘附近路查时发现,张某无证驾驶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经过该路段,民警当场对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74.6mg/100mL。后经某司法鉴定所鉴定,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4.03mg/100mL。
保德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且血液内酒精含量达174.03mg/100 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结合本案具体情况,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酒驾的常见误区有哪些?你一定要了解呦!
酒驾误区一:
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答案: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肯定属于酒驾,同样要受到相应处罚。
酒驾误区二:
酒量大,喝点酒开车没问题
答案:酒驾的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是否构成酒驾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判定的。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酒驾误区三:
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答案:汽车发动并发生移动,喝酒后的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也就是说,只要你的车动了,不管速度快慢都算酒驾。
酒驾误区四:
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答案:用喝水、抽烟、吃口香糖等方式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下降的做法没用。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
法条链接
醉酒驾车行为已纳入危险驾驶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