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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查处一起非法河道采砂案件
2020年09月17日 10时11分   忻州日报

9月14日,原平市查处一起非法河道采砂案件。非法采砂者续某某受到当地派出所的训诫谈话,被处以罚款2000元,并被责令纠正违法行为;在原平市水利局、崞阳镇政府和白彪村委会监督下,当事人续某某组织机械修复了被挖毁的坝体,全部恢复了原状。

相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处分。原平市河长制办公室对原平市崞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乡级河长辛晓勤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原平市崞阳镇党委对白彪村包片干部王玮进行了提醒谈话;崞阳镇纪委对白彪村委会主任、村级河长石高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9月13日,一篇网信简报《山西原平:为了致富“他们”盯上了河坝甘愿沦为蛀虫》的稿件引起了原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他们马上责令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原来,崞阳镇白彪村农民续某某(现年63岁),准备硬化自家门前路面。8月29日,他自行在原平市西镇乡上申村段北部阳武河故道、北同蒲取直线铁路桥东侧坝头两处挖运13车共15.6立方米砂石,其中6车铺垫了田间道路,7车运回到自家院落门口。事情查证后,续某某对此供认不讳。原平市水利局依据《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续某某第二天便迅速组织机械恢复了河坝原貌。

事情发生后,原平市委市政府表示将深刻汲取事件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河长制,压紧压实层级责任,建立日常管理机制和工作台账,落实各村段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全覆盖,全面开展河道“清四乱”工作;做到对发现的问题有跟踪处理、有督办落实、有办结销号;市河长办将加大巡查力度,组织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罚处置,果断有力打击和整治非法采砂行为;将多措并举,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本报记者 王金华 通讯员 王译彬)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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