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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判缓刑拒绝社区矫正 法院:撤销缓刑执行收监
2020年06月04日 11时28分   山西晚报

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6月2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信息,鉴于女子贺某拒绝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撤销贺某的缓刑并执行收监。这也是清徐县检察院依法监督纠正的第一起拒不接受社区矫正案。

2018年8月10日,女子贺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清徐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判决生效后,贺某不按规定到清徐县司法局社会科和乡镇司法所报到,司法局工作人员多次去其家中做思想工作,但贺某明确拒绝社区矫正。得知上述情况,清徐县检察院及时进行了解,在确认贺某拒不接受社区矫正的事实后,依法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要求裁定撤销对贺某的缓刑并执行收监。随后,市中级法院作出撤销缓刑、执行收监的裁定。目前,罪犯贺某被依法执行收监。据介绍,这是清徐县检察院近年来依法监督纠正的第一起拒不接受社区矫正案。案件的成功办理教育了社区服刑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起到了震慑作用,彰显了法律尊严,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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