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郭小强 通讯员 燕志杰 齐伟)遇到执勤交警例行检查时,被查车辆的驾驶员没有驾驶证、所驾驶车辆逾期未检验、车贴机动车年检合格标志及保险标志均不是本车所有……6月3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岢岚县交警大队获悉,该男子无证驾驶报废车,违法行为“一箩筐”,最终被重罚。
近日,岢岚县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在辖区镇西路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鲁DN261★的黑色小型轿车行驶至检查点时突然停车,有意躲避检查。执勤交警立即上前,要求驾驶人白某伟出示驾驶证,白某伟称自己没有驾驶证。经公安信息综合平台查询,该车检验有效期至2018年10月31日,目前车辆状态为“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
进一步检查,其贴在前挡风玻璃上的机动车年检合格标志以及保险标志,也不是这辆车的。驾驶员白某伟交代,这辆车是其老板的,为使车子更像“合法车辆”,就使用了其他机动车年检合格标志以及保险标志。当日老板让白某伟去外地修车,没想到被交警逮个正着。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对白某伟无证驾驶“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车辆,并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年检合格标志以及保险标志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2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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