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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核!律师“尚方宝剑”助力审判!——岢岚法院发出首份律师调查令
2020年05月21日 10时18分   忻州中院

近日,岢岚法院在受理原告山西岢岚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韩某某、王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积极作用,经申请人申请,法院审查,向申请人的委托代理律师发出了该院首份“律师调查令”。在“律师调查令”的助力下,该起财产保全案件成功办结。

小科普

律师调查令是指在民事诉讼或民事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及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证据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并获得批准,由法院签发给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该证据的法律文书。律师调查令发出后,由律师前往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调查取证,接受调查单位(或个人)有协助调查义务,如不配合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法律责任。

案情回放

岢岚法院在审理原告山西岢岚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韩某某、王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承办法官在得知原告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申请财产保全所需证据的这一情况后,主动向原告释明“可以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由代理律师持调查令调查收集相关证据,以尽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是,原告代理律师提出律师调查令申请。经承办法官严格审查后,岢岚法院依法向原告代理律师发出律师调查令,并且依据原告代理律师持令调查收集的证据,及时对被告王某某的征地补偿款采取了冻结措施。至此,该起财产保全案件成功办结。

司法改革开展以来,忻州两级法院不断加大司法改革力度,结合司改实践不断向当事人释放司改红利。律师调查令制度出台以来,不断总结提炼,吸收借鉴先进经验做法,使这一制度常态化、规范化,从源头上缓解了当事人举证难、诉讼难,真正落实了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从诉讼程序上更多彰显了公平正义,提高了审判执行效率。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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