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1月5日下午,岢岚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国道209线例行检查,一辆小型轿车在交警的指挥下停车接受检查。该车驾驶人打开车门,神情懊悔并自言自语地说:“说不能喝不能喝,非得让我喝,我喝了些啤酒,真的很后悔。”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车驾驶人高某祥酒精含量为30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询问中得知,高某祥中午在饭店与朋友聚会,吃饭时朋友一直劝其喝酒,高某祥知道自己当天下午需要开车办事,一直推托,但后来经朋友再三劝酒,心想喝完酒后时间也不早了,天气又冷,交警不一定查酒驾,就喝了点啤酒,没想到被交警查了个正着。
经查询,高某祥持有B2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决定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降级、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鲁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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