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考生梁继鹏高考志愿被同学篡改。经查,刘某与受害人均系平遥县某学校高中补习生,知道对方的考号和密码号。2014年7月1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在看到梁某某发到同学QQ群内的报考志愿后,出于恶作剧目的,篡改了梁继鹏的志愿。
2015年,河南考生杨某高考志愿被篡改。当年6月27日凌晨,周口市考生杨某收到手机短信,提示其高考志愿已修改并保存成功。经公安机关查明,因考生杨某与同班同学赵某有矛盾,在学校统计全班高考信息时,赵某看到杨某的高考填报志愿信息的账号和密码,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并对杨某的高考志愿进行了篡改。
在这次“胶州考生志愿被篡改”事件中,篡改者郭某与被篡改着常升用同一台电脑进行高考志愿填报,在常升填报时,郭某窃取了常升的密码,而且常升的密码非常简单,为生日组合。由于两人都报考了陕西师范大学体育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生,郭某考虑到自己分数低于常升,为增加录取机会,修改了常升的填报志愿。
除了个别老师以及同窗好友篡改志愿外,记者发现,也有社会人员利用黑客技术,破解志愿填报系统,修改志愿的例子。
2013年,海南740分考生王业广志愿被篡改,与自己心仪大学无缘。据悉,王业广是在网吧填报高考志愿,修改志愿的IP地址来自河南。招生部门表示,如果其本人没有泄露过填报密码的话,那极有可能问题出在网络病毒或木马上。另外,考生首次登录后必须更改初始密码,王业广没有修改初始密码也有可能与此事有关。
可将篡改高考志愿行为入刑
“从目前这些案件看,利益获取是根本原因,特别是一些教育机构及招生院校相互勾结,形成利益链条。”山东省社科院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于向阳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大查办力度,完善相关制度,彻底斩断这种“利益输送”。
针对部分教师以“代管”名义修改考生志愿,于向阳说,在高考志愿填报阶段,老师提供建议是好事,但决不能一手包办,决定权应当在学生手中,“招生机构及学校应当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让这种意识深入老师与学生心中。”
纵观这些被篡改事件,密码泄露往往是直接原因,既有学校对登入密码管理上的漏洞,也有被篡改者自身的疏忽大意,于向阳建议,教育招生部门应当完善高考志愿填报密码管理制度,同时考生要增强保密意识,及时更改初始密码,增加密码的复杂性,还要提高警惕性,严防密码被他人窃取。
对于高考志愿网络填报系统,于向阳表示:“可适当增加技术安全保障措施,比如强制修改初始密码,增加电话提醒、短信验证或者手机扫码登陆等功能。”
记者梳理发现,虽然很多考生最终被恢复予以录取,但也有考生不那么幸运,最终 “遗憾终生”。2013年河北发生的高考志愿被篡改中,29名学生全部被该职业学院录取,有些考生无法进入自己实际填报的学校学习,有些考生不得不选择复读,有些考生到省教育考试院上访,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于向阳表示,教育招生部门及相关高等院校应当建立相应救济机制,对于这种情况下的考生,无论什么时间发现,都应当恢复考生志愿,予以录取,“这种实质的救济机制最终也应当上升到相关法律法规层面,通过一定形式予以体现。”
针对当下篡改他人报考志愿已呈类型化出现,以及对篡改者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意见不一现状,于向阳建议:“可以通过刑法修正案,参考‘替考入刑’的方式,对篡改者行为具体规定、明确入刑,毕竟篡改高考志愿与替考只是涉及不同阶段而已。”
(责任编辑:卢相汀)